居家生活,不处理涉密事务
必知必行
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密载体使用、阅办、保存的安全保密环境以及涉密信息设备使用要求均作出明确规定。除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外,个人家中往往不具备保密条件,不适宜阅办涉密文件资料、处理涉密事务、存放涉密载体等。党员尤其是涉密人员更要模范遵守保密纪律,带头执行保密规定,不将涉密事项带回家中处理,不在家中存放涉密文件、资料,不在个人用计算机及其他存储设备中存储涉密文档,不贪图个人方便:Φ澈凸颐孛馨踩。工作时间之外如遇紧急涉密事项需加班处理或安排,应及时赶回单位办理。因公务携带涉密载体外出返回时,应当先将涉密载体送回单位妥善保管后再回家,防止出现意外。
个人交往,不谈论国家秘密
必知必行
工作之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如果党员干部在个人生活圈中不注意保密,将国家秘密作为谈资,个人交往的性质就会“变味”。许多涉密事项就是通过涉密人员个人交往的“小圈子"不胫而走,最终酿成泄密苦果。在个人生活中,党员干部更要增强保密意识,无论在什么场合、与什么人交往,都不能把党的保密纪律抛诸脑后,更不能出于对亲人、朋友和熟人的信任而忘记保密责任,随意在个人交往中谈论涉密事项、传播涉密信息。如果心存不住密、嘴把不住门,终将祸从口出,害人害己。
案例警示
2015年11月,某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茅某到机要秘书蔚某的办公室送还公章印模时,看到办公桌上有1份已拆封准备传阅的秘密级文件。该文件与某重点案件的处理意见有关,茅某的姐姐正是该案件的受害人之一。于是,茅某趁蔚某不备时,私自用手机偷拍了该机密级文件的首页,并通过微信发给姐姐。姐姐将图片发布到该案件受害人的微信群中,导致大范围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给予茅某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茅某姐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便携设备,不存储涉密信息
必知必行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终端设备越来越多。目前常用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便携电子设备,大多具有接打电话、收发信息、录音录像、互联网应用和卫星定位等功能,不但存在通信内容被监听、存储信息被窃取、设备被远程控制成为窃听窃照工具等安全保密风险,而且会泄露用户位置信息。不了解这些特征而盲目使用或者使用不当,有可能威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党员干部在使用便携电子设备时,应先了解各类设备存在的泄密风险,搞清楚应对防范之策,即使为个人信息安全计也不能掉以轻心。在使用便携电子设备时切记不存储涉密信息,不拍摄涉密文件、资料,不将相关设备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会议活动场所,不在涉密场所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
因私出境,不处理工作事务
必知必行
工作圈和生活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环境,工作圈中发生的事情不带入生活圈,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从这个角度讲,党员尤其是涉密人员就相当于两个圈子信息交互的“防火墙”,哪些信息可以交互、哪些信息不能交互,完全取决于个人保密观念的强弱。因私出国(境)时,党员处在一个陌生的生活环境,更不能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因此,党员在因私出国(境)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和未公开的工作用文件、资料,不得携带办公用的电子信息设备,不得在境外处理工作事务特别是涉密事务,不得在与境外人员交往中泄露涉密身份和自己所从事工作的相关情况。
稿件来源:保密管理知识 编辑:刘莎 复审:赛音德力格尔、姜玉霞 终审:安志新